M3318產(chǎn)品采購技術規(guī)范
用于壓水堆穩(wěn)壓器波動管的Z2CND18—12控氨奧氏體不銹鋼鍛─鉆管
適用范圍
本規(guī)范適用于壓水堆穩(wěn)壓器波動管的Z2CND18—12控氮奧氏體不銹鋼鍛一鉆直管。
冶煉
鋼必須在電弧爐或其它相當?shù)墓に囈睙挕?化學成分要求
規(guī)定值
熔煉分析和成品分析所測得的化學成分必須符合Ⅰ的規(guī)定值。
鍛造
為了清除縮孔和大部分的偏析,鋼錠頭尾必須充分切除。鋼錠重量和切除量百分比的記錄以及總鍛造比必須交監(jiān)督機構掌管。
機加工
在最終超聲波檢驗之前,零件必須按采購圖的要求進行機加工。
交貨狀態(tài)——熱處理
熱處理條件應符合M150的要求。所有管子應以固溶熱處理狀態(tài)交貨;熱處理工藝為:加熱至1050~1150℃。
必須用放置在爐料上的熱電偶測量溫度。每個零件上至少有一個熱電偶。熱電偶放置的位置必須在制造程序中標明(見3.1)。
應采用將管子全部浸入水中冷卻的方法來進行固溶熱處理。供貨商應建立熱處理記錄分析卡。
組織
必須在平行于鋼管軸線的一個側面作金相照相檢驗。
組織結構應均勻,按MC1000測定的晶粒度指數(shù)應大于1。
力學性能規(guī)定值列于表Ⅱ。
備案號:滬ICP備12025537號-4 技術支持:化工儀器網(wǎng)